景德镇张宪涛律师网-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0]4号关于印发废止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法律法规适用解释的函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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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0]4号关于印发废止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法律法规适用解释的函复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土地(国土)管理局(厅),地矿厅(局),部机关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为适应国土资源管理依法行政的需要,以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和《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我部对1986年以来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原地质矿产部发布实施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法律法规适用解释的函复等进行了全面清理,根据清理结果,经部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废止一批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原地质矿产部发布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法律法规适用解释的函复(见附件)。
除附件所列废止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法律法规适用解释的函复外,原地质矿产部、原国家土地管理局所作的下列三类有关法律法规适用解释的函复亦不具有法律效力:
(一)以业务司名义所作的解释或者答复;
(二)原地质矿产部、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对修订前的《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适用所作的解释和答复;
(三)依据已经明文废止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所作的解释和答复。
请各地土地(国土)管理厅(局)、地矿厅(局)及有关单位对有关文件进行一次清理,凡依据已废止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作出的与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相抵触的规定,原则上应予废止。今后,国土资源法规清理工作要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和经常化,为推进依法行政打下更好的基础。
附件:废止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法律法规适用解释的函复 
(国土资源部章)
二○○○年一月三日
主题词:国土 规章 废止 通知
抄送:国务院法制办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二○○○年一月五日印制

附件: 废止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法律法规适用解释的函复(25件)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布日期
附件一、 废止的部门规章 2件
1 《地质矿产部合同管理办法》 地质矿产部第3号令发布 1989年4月17日
2 《矿产资源勘查成果登记管理办法》 地质矿产部第19号令发布 1999年11月19日
附件二、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21件
1 《天然水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1983年2月24日地质矿产部发布
2 《关于要求提交审批正式地质勘探报告的通知》 1985年3月20日国家矿产储量管理局发布 1999年1月25日
3 《印发〈关于解决采矿权属纠纷,核实、划定矿区范围的几点意见〉的通知》 1986年10月16日地质矿产部发布 地发[1986]624号
4 《关于进行采矿登记发证有关具体工作问题的说明的通知》 1987年4月20日地质矿产部发布 地发[1987]213号
5 《关于做好矿山企业采矿补办登记工作的通知》 1987年11月25日地质矿产部发布 地发[1987]502号
6 《关于独立金矿床储量审批和金矿储量承包财务结算规定的通知》 1988年3月19日全国金矿地质工作领导小组、全国矿产资源储量委员会联合发布 金地[1988]9号
7 《关于勘查许可证注销问题的通知》 1988年6月21日地质矿产部发布 地发[1988]221号
8 《关于统配煤矿企业补办采矿登记的补充规定》 1988年8月16日地质矿产部发布 地发[1988]290号
9 《生产矿山提交承包金储量审批问题补充说明》 1988年9月15日国家矿产储量管理局发布 国储[1988]112号
10 《土地管理档案工作暂行规定》 1988年11月22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发布 1988国土[办]字第110号
11 《审查矿产和地下水勘探报告年度计划暂行管理办法》 1989年11月24日国家矿产储量管理局发布 国发[1989]155号
12 《关于严格按国发[1988]75号文件规定颁发采矿许可证的通知》 1990年1月1日地质矿产部发布 地发[1990]28号
13 《关于编制矿产和地下水勘探储量年报的通知》 1990年3月21日国家矿产储量管理局发布 国储[1990]40号
14 《关于试用〈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呈报表〉的通知》 1990年5月10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发布 [1990]国土(建国)字第9号
15 《关于办理黄金矿产采矿登记问题的补充通知》 1990年5月12日地质矿产部发布 地发[1990]165号
16 《关于加强地(市)、县矿管经费征收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1990年10月22日地质矿产部发布 地发[1990]357号
17 《全民所有制矿山企业办理延续、变更采矿登记和采矿许可证注销手续的有关规定》 1991年9月24日地质矿产部发布 地发[1991]250号
18 《国家矿产储量管理局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规定》 1993年2月2日国家矿产储量管理局发布 国储[1993]21号
19 《矿产资源勘查成果有偿使用管理试行办法》 1994年10月17日地质矿产部发布 地发[1994]164号
20 《关于煤成气勘查开采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1994年12月5日地质矿产部发布 地发[1994]194号
21 1994年12月23日地质矿产部发布的《关于严格执行勘查申请登记程序的通知》(地发[1994〕209号 银发[1999]400号 1999年12月1日
附件三、 废止的法律法规运用解释的函复 3件
1 《国家土地管理局对天津市关于对外国人出让转让土地使用权核发土地证书问题的批复》 1990年3月9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发布 [1990]国土函字第20号
2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对土地权属纠纷案件经人民法院处理后是否可以申请行政复议问题的批复》 1994年3月17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发布 国土批[1994]24号
3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中外合资企业兼并其他企业时涉及的集体土地如何办理用地手续的批复》 1997年10月10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发布 国土批[1997]1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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