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张宪涛律师网-景德镇市人民政府景府发[2007]13号关于从快从重严厉打击非法买卖占用土地行为专项行动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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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人民政府景府发[2007]13号关于从快从重严厉打击非法买卖占用土地行为专项行动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开展“国土资源管理年”活动精神,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当前进一步从严土地管理的通知》(国土资电发[2006]17号)、《关于严明法纪坚决制止土地违法的紧急通知》(国土资电发[2006]22号),市政府决定近期开展从快从重严厉打击非法买卖、占用土地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05年1月1日以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非法买卖土地行为和2005年1月1日以来乱占滥用土地、乱搭乱建房屋行为均属本次专项行动重点查处范围。
二、凡有以上违法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必须于5月31日前主动到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说明问题、纠正违法行为,地点:昌南大道财富大厦院内,电话:8530696。
三、在规定期限内到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主动说明问题、纠正违法行为的,准予限时上缴土地买卖非法所得、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并依法不追究或从轻追究个人责任。
四、在规定期限内拒不说明问题、没有主动纠正违法行为具体意向的,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将依法采取严厉措施从快从重予以查处,并从严追究有关单位领导责任。对触及党纪、刑法的,直接移送监察、司法部门。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OO七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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